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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需详细写明家庭经济状况、申请贷款的理由,由所在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原件(证明由当地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且留有每一级经办人的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方为有效)。 3、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 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请程序 1、 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交所在系; 2、 各系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初审后,发放《暨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 在规定时间内由各系将本单位的申请材料统一交学生处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4、 银行最终审定,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四、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本息在学生毕业后六年内按照学生同银行约定的方式还清。 学校咨询电话:85220041 银行咨询电话:38823620
温馨提示:申请助学贷款提交的困难证明原件不能退回,请同学们在提交证明原件之前将其复印备份,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件与原件相符”,并将原件和该复印件同时交系学生工作秘书老师查验,经学工秘老师在该复印件签字验证后,该复印件在学校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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