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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进一步鼓励和
支持更多的台湾地区学生来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增强他们对祖国
的认同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自2005年起国家设立台湾学生奖学
金。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此办法, 2005-2006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进行,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条件
1、来自台湾地区在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4、学习认真,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5、关心集体,在各项活动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对学校有贡献。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二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三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二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三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从“学生园地-研究生组织-通告栏http://pgsu.jnu.edu.cn”下载申请表,申请表和成绩单于2006年3月20日前交到学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学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200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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