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启动实施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其服务范围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学校。具体信息如下: 培养方式: 部分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推荐免试到指定的高校取得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生先到指定的扶贫县农村学校任教3年,再到高校学习1年硕士研究生课程,之后回到原任教农村边学习、边工作,并完成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在原任教农村学校至少继续工作到2012年7月服务期满。 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农村教育工作; 2.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3.志愿到扶贫县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4.本科所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及其他相关专业。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选拔时间: 2006年9月—11月20日 流程: 1.申请: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并填写《2007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 2.所在学校推荐:推荐学校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和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查,并考虑扶贫县学校对学生所学专业的要求,在限定的名额内择优推荐。 签约和录取: 12月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扶贫县教育局和农村学校与大学推荐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的供需见面会,签订协议书,培养学校对学生进行复试(含面试),决定录取名单。 详情请看教育部网站首页消息,或致电向我中心咨询:852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