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07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申请已经通过审核,现在进入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阶段。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学生本人各执一份,学生只需签订其中两份即可。 申请暂缓就业的本科毕业生请于6月25日-29日到各院系学生工作秘书处签订《广东省2006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各院系在7月5日把签章完毕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一份(学生本人留下一份)交回就业中心。 申请暂缓就业毕业研究生请于6月25日-6月29日直接到行政楼330室就业中心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暂缓就业时间为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研究生至2009年6月1日),请各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暂缓就业协议书并清晰所有内容。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要回学校或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任何手续,均需出示暂缓就业协议书。 暨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