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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注册管理办法(暂行)  
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注册管理办法(暂行)
作者:管理学院  文章来源:管理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7 10:10:07   【字体:
 
 

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注册管理办法(暂行)

                                00七年七月十六日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为严格执行暨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规范校风、校纪,经管理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亲自持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 。学院教科办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需为我院本科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第三条       《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对不请假或超假者均按旷课处理。未经请假逾期2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在规定的注册日前履行正式的请假手续:提交暨南大学学生请假申请表;出具有效证明;由家长和班主任签字认可。注册日期结束后所提交的请假申请,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受理。

第四条         未经请假逾期1周以内未注册的,按旷课处理,并取消当学期所有奖励;未经请假逾期2周以内未注册的,按旷课处理,取消当学年所有奖励,并给予通报批评;未经请假逾期2周不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         学院教科办在非注册时间,对逾期注册的同学采取集中时间办理注册的办法。即:开学第一周的周四下午1430—1730,第二周的的周四下午1430—1730。其它非规定注册时间概不办理注册手续。

第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在院内施行。

 
新闻录入:yll    责任编辑:am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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